11月18日,据财政部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8日批准有关议案后,财政部11月9日将6万亿元债务限额下达各地,指导督促地方抓紧履行法定程序,稳妥做好发行工作,妥善安排债券资金。目前财政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锣密鼓组织落实,加强对地方的政策指导,用好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更好发挥增量政策效应。部分省份已经启动发行工作,加快政策落实落地。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更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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