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优化非济南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山东省济南市将非济南户籍居民家庭近两年需在我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1年,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缴纳社保满3个月方可购房调整为非济南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房,须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购房者需累计缴纳3个月社保,8月29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济南曾官宣调整了限购,限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
济南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
具体包括:长清区,章丘区不再纳入限购范围,将上市交易限售条件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调整为限购区域内住房网签满2年,可持证交易,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1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人及以上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早在2016年10月,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被纳入限购范围2017年4月,长清区,章丘区也被纳入限购范围限购区域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但必须符合个税或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
日前,济南发布三项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新举措,自5月24日起执行。
一是支持老年人和多子女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济南户籍家庭,限购区域家庭住房总量为两套及以下父母已投老人且取得居住证六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房家庭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
二是优化非济南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济南户籍居民家庭在济南限购区域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最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最近2年内连续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购房人,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三是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通过对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研究,济南户籍居民家庭在济南限购区域内限购两套住房,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为40%济南户籍家庭在济南无住房的,无论之前是否有贷款记录,申请住房贷款均视为首套住房贷款济南非户籍居民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为30%
日前,山东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保持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一致自2022年8月15日起,购买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40%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